会议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12:00
会议地点:党员活动室
会议形式:主题党日、党员大会、支委会
主持人:高红英
记录人:邵艳
会议内容:
一、重温入党誓词
三、《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__第四集 王尔琢的“托孤书”
四、学习协会章程
五、讨论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进一步推进“党建入章”工作的通知
第一项,重温入党誓词,全体起立。
第二项;同志们,在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我们做了充足的准备:一是开展了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四本书等内容都进行了学习,打牢了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之间、党小组长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三是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严格对照要求,分析检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力求问题查摆准确、整改措施到位。
希望此次组织生活会上,各位党员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端正思想态度。组织生活会是对党员党性、作风、和精神状态的一次集中检验。我们应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敞开心扉、放平心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要开门见山。组织生活会主要是讲问题。不是说我们工作没有成绩,是红脸出汗、洗澡治病,所以大家在会上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相互批评不绕弯子、不兜圈子,要直接说问题、提建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通过深入查摆,着力弄清楚问题从哪里来、问题到哪里去、问题怎么解决,使组织生活会成为发现和解决党员自身问题的重要平台。
三、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敢不敢批评、能不能接受批评,反映了一个党员的党性修养、胸怀境界。大家要充分认识党内生活的严肃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真刀真枪、刺刀见红”和有“辣味”的要求,切实摒弃“与己无关”的念头、“影响工作”的顾虑。
四、要民主团结。要坚持坦诚相见,客观、辩证地看待问题,始终出于善意、出于真心,诚心实意地帮助同志找问题、查病因。共同努力把这次生活会开成求真务实、解决问题、发扬民主、增进团结、锻炼党性、受益终身的会议,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实现综合办党小组党员更高层次的团结和信任。
借此机会,向各位同志汇报一下济健协党支部近半年来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
(抄写2021年上半年济健协党支部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抄写党各位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三、《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__第四集 王尔琢的“托孤书”
第四项:学习协会章程
第七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聘用专职(兼职)出纳、会计人员,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六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第五十八条 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五十九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本会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会发生违法行为或本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六十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十一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项:支委会讨论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进一步推进“党建入章”工作的通知